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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二期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比价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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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采购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二期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项目,将采用比价方式进行,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两座关键跨江桥梁,分别为廖家溪轨道专用桥和御临河公轨两用桥。其中,廖家溪轨道专用桥于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和两江新区礼嘉街道交界处跨越嘉陵江,与礼嘉嘉陵江大桥靠近且平行布置,处于礼嘉大桥下游约40m(桥轴线距离),桥梁采用主跨(142+245+190)m矮塔斜拉桥方案。御临河公轨两用桥于两江新区龙盛片区龙兴镇与复盛镇交界处跨越御临河,与福惠大道市政御临河大桥共用桥位空间,下距一横线跨御临河大桥约600m,采用(70+120+70)m双层大跨径变截面砼连续箱梁桥方案。

目前,两座桥梁均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航评审核意见要求,需开展两座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服务需完成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廖家溪轨道专用桥、御临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工作,包括通航净空尺度测量及水下地形扫测成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开展工程河段水下地形扫测、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通航孔墩柱中心点坐标测量。

2.核查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是否全部清除,核查桥梁通航净空尺度是否符合航评审核意见要求。

3.核查桥区水上航标、桥涵标、桥柱灯等桥区助航标志设置落实情况。

4.核查桥墩防撞设施设置情况,复核防撞标准和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航评审核意见要求。

5.按照航道主管部门要求,收集、梳理、汇总航道专项查验相关资料,逐条核查审核意见(审批许可决定书)执行情况,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并配合完成航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如有)。

6.配合对接重庆市两江新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配合完成最终成果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  333300  元(大写: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含增值税)。

四、竞选文件要求

(一)竞选文件内容:

1.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2.报价函(采用格式一)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用格式二)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法定名称章,所有资料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法定名称章。

    (二)竞选文件份数:二份。

    (三)递交竞选文件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14:00-14:30

(四)递交地点:龙头寺旅游集散中心9楼一会议室

五、竞选单位资质等相关要求

(一)企业资质:

1.竞选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资质。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信证书复印件。

2.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竞选人须在比价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比价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6年4月至 2026年9月。

(三)业绩要求

竞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比价竞选截止日止,独立承担并完成以下两个业绩之一:

①境内跨江(河)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

②境内跨江(河)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业绩。

跨江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以批复时间为准,还须提供该业绩对应的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

跨江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业绩以审查意见出具时间为准,还须提供该业绩对应的通过专家审查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竞选人人单位法人章。

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四)特别说明:

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竞选单位法定名称章并装入竞选文件中。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竞选文件由评审小组作否决竞选处理。

六、评选办法

竞选单位所报资质满足比价函要求的情况下,所有竞选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参与评选)的竞选文件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选,按竞选价格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价格最低者评定为中选单位。若出现竞选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顺序。

七、评选时间: 2026 年 11月6日 下午14:30

    八、开标程序

当众开封查验竞选文件,宣读报价函,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

九、评选结果通知

将在评选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十、合同主要内容

(一)成果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廖家溪轨道专用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含通航净空尺度及水下地形扫测成果)(3份)、御临河公轨两用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含通航净空尺度及水下地形扫测成果)(3份)。所提交的成果资料应完整可靠、分析全面、论证充分、附件齐全,具体应满足重庆市两江新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要求。

(二)提交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含通航净空尺度及水下地形扫测成果)。

(三)合同方式:

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的形式。

(四)支付时间:

核查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十一、保证金

(一)比价申请保证金:6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

(二)比价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

1.比价申请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竞选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比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比价申请保证金账户,否则,比价申请保证金无效。竞选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比价申请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重庆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1010104003412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3.比价申请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二期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简称:15号线航评执行核查报告)。

4.竞选人未按要求递交比价申请保证金的,由比价评审小组作否决比价申请处理。

5.比价申请保证金退还:

(1)比价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以外的比价申请人,退还比价申请保证金。

(2)比价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退还比价申请保证金。

6.比价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及时根据比价邀请函和中选人的竞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价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比价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价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庆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法定名称章)

年   月   日

比价邀请函.doc